市人民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今年以来,董良华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专题研究法制工作。在年初制定统计工作要点时,大篇幅列入法治工作的内容,将其列为重点督办事项。如要求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努力在今年全面实现县市区统计执法案件零的突破等。在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中心组学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中,亲自动员、亲自布置、亲自督办。以身示范,深度参与,在全局上下营造了重视统计法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制定计划。认真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制定《65备用主页2017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四个方面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列出《65备用主页2017年重点普法目录》和《2017年65备用主页“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指导清单》。三是构建良好工作格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局面。做到依法行政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2.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一是根据《65备用主页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2017年度65备用主页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中心组、支部党日活动、局务会等平台组织局领导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二是通过湖北干部在线等网络平台,重点学习《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领导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础。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化预判分析。对“三大定位”“七大产业”等重大战略、重点产业的实施、发展情况进行监测,每月对全市经济形势进行预判分析,为全市经济运行调度提供统计支撑。
2.强化分析研究。一是融入全市调研。参与由市长、常务副市长、市政协牵头的“新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营经济”调研,提交分析报告;参加市循环办组织的考察,到浙江省永康市考察学习建立循环经济指标体系以及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做法和经验,提交的考察报告获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二是实行集体攻关。组建课题组,通过集体调研、交流讨论等方式,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分析》《服务业发展报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报告》等课题。三是实行市县联动。市县联合调研,完成了精准扶贫、新型城镇化、城乡居民收入等课题。
3.搭建信息平台。加强与软通动力、神州数码沟通衔接,搭建荆门大数据中心、荆门经济运行监测系统网络平台,及时共享重要统计数据;与市广电局合作,签订“云上荆门”宣传服务协议,策划“云上荆门”统计专属版块,宣传统计工作。
4.抓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完整版)编制工作纳入了市委重大改革工作手册和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手册,制定方案,组建机构,提请市政府在京山召开现场会进行动员,编制工作按进度高质量推进。
5.有序推进专项统计改革。做好GDP统一核算的准备,学习研究GDP统一核算方法,重视R&D经费直接纳入核算体系;稳步推进贸易“三新”统计工作试点。
6.圆满完成第三次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共对45.79万户农户、7845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1547个村级行政机构、78个乡(镇)级行政机构的信息进行了入户采集和审核纠错,顺利通过全省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抽查。
7.积极筹备第四次经济普查。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机构、人员调配谋划,完成了普查经费预算编制。
(三)推进统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优化统计工作流程。一是完善《荆门市统计工作业务操作流程》,对工作任务、业务流程及要求、数据评估与反馈、数据发布和使用等统计调查全过程实行程序化、标准化管理,精准实施统计调查工作。二是完善《荆门市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方法》,推动政府统计人员工作重心向现场核查转移,采取定期核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集中核查与分专业检查相结合、市级核查与县级自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织密监管网络,堵住数据质量漏洞。三是加强数据质量评估。对《荆门市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进行修订。每月局领导、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县市区工业、投资、贸易等主要统计数据进行集中评审。
2.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内容的调整,对《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出修改建议,将制定好的部门监管清单进行网上公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圆满完成任务。及时在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录入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检查对象名录及统计执法检查相关情况。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三方面,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发【2015】20号文)进行清理。
4.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续聘市法之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的水平。
(四)“八项措施”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一是组织观看微电影优秀作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全省首届法治微电影优秀作品,大家在观看《警民携手防诈骗》、《留守儿童》等优秀作品后,普遍感到深受启发。
二是迅速征订“七五”普法教材。为全局干部征订了《宪法知识党员干部读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员干部读本》、《领导干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读本》等7类131本教材。
三是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局党组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并深入开展讨论。同时,全局人员赴市群艺馆参观了国家安全图片展览。
四是到县市区辅导法治工作。选派法规工作人员到沙洋县作了《学守用相结合,依法开展统计》的专题辅导,解决了基层统计法治工作的现实需要。
五是利用主流媒体宣传。受邀《法治荆门》栏目,市局统计执法监督专职副局长在节目现场接受了专访;参加荆门广播电视台特别推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电视展播。让广大市民对《统计法》的基本内容及法律责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六是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局长带领局法治骨干人员到东宝区仙居乡小河村开展“法治文化进村”活动,通过办法治专栏、上法治辅导课、播放法治电影等形式、办法治图书角,丰富农民法治文化生活,为村民解决法律难题提供了帮助。
七是积极参与法律赶集。参加市普法办在市中天街步行街组织的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律赶集第3季•“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展示宣传展牌,印制法治宣传口袋书,方便群众随手取阅。派人员现场释法,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八是认真组织知识竞答。组织统计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知识竞赛和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为依法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营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夯实统计执法基础。配齐统计执法装备配备,采购了摄像机、便携式电脑、录音笔等执法设备;办理统计执法证件,组织人员参加全省统计执法证的资格考试,市局人员全部通过了资格考试。
2.严厉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开展“统计数据弄虚作假专项治理”,对于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对弄虚作假行为严惩不贷。先后责成钟祥、京山、沙洋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省局交办的关于东宝区固定资产投资额虚报问题,迅速立案,成立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核实了数据误差、查清了相关事实、明确了相关责任,对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
(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通过“月训周讲”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在全局组织开展“月训周讲”,每月开展1次培训,每周组织机关干部轮流讲业务。今年以来,我局以统计法治为重点内容开展了“月训周讲”,如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专职副局长开展法治建设专题讲座。二是通过业务培训重点培养法治骨干。组织全市统计法治业务骨干参加全省统计法治骨干培训,加深了对“弄虚作假、以数谋私”严重危害的认识及对统计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的理解;举办全市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着力提高统计执法实战水平。三是向法律顾问学习。为做好执法工作,在法律文书制作、办案注意事项等方面虚心寻求局法律顾问的指导,认真学习《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和统计方法制度等专业知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治理,成效明显。但是,提供数据不实的问题在工业、投资、劳资等专业仍不同程度存在。
2.统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人员更换频繁,少数新上岗的统计人员对统计方法制度没有完全理解,导致上报的统计数据不实。同时,少数企业不重视统计工作,没有按要求设置统计台帐,保存原始资料,导致上报的统计数据缺乏有效支撑。
3.统计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今年,我市统计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多个县市区开展了统计执法。但是,工作不平衡,少数地方还存在不想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的问题,统计执法始终处于空白状态,对统计违法行为未进行严厉打击。
三、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1.加强数据质量全程管控。加强统计数据的事前、事中、事后审核。具体来说,要加强新增单位核查,上报期间数据审核,数据质量核查与数据质量评审等工作。
2.强化统计基础工作。以推动统计诚信企业创建作为促进企业统计规范化的重要抓手,督促调查对象做好统计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调查对象单位原始记录与统计数据的一致性,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3.强化业务培训。由于企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在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的背景下,更要定期分专业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4.加强法制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调查对象、从业人员对统计的认知与认同,营造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环境。
5.加大执法力度。精心谋划统计执法工作,开展综合检查、重点检查与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等相结合的检查活动,在查办统计违法案件上动真格,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6.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实统计法治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另外,要加强法治队伍的硬件建设,为统计执法工作提供良好基础。
专此报告。